您的位置:首页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 政策法规 >> 环保法规 >> 新闻内容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表(一)
发布日期:07-11-19 15:02:49 点击:  作者: 来源:


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许可依据

1 、《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至二十二条;

3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三十四条;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号)第七至十二条;

5 、《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105号)第三、四、六、八条。

许可条件

1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为项目建设在环境上可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结论为项目建设在环境上可行。

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1 、建设单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 1份。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12份。

3 、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文件 1份(有行业主管部门)。

4 专家书面审查意见。

5 、公众意见或听证会记录。

6 、建设单位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

(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

1 、建设单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 1份。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12份。

3 、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预审意见文件 1份(有行业主管部门)。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 2份。

(三)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 12份。

受理方式

书面受理

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环保部门组织评审会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建设单位将报批申请及全部材料报州环保局—→州环保局下达受理(或不受理)的通知—→州环保局作出行政许可(或不许可)决定

具体办理机构

治理科、生态科

 

报告书 15日、报告表 10日、登记表 5

承办人员

  罗莉蓉   李凤玲

联系方式

0691-2127435   2137440


9 7 3 1 2 4 8 :


上一篇:  下一篇:

   
站内搜索
邮箱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登陆域:
在使用中忘记密码的用户请点击“找回密码”进行密码修改!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04—2006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西双版纳州环境保护局 制作维护:西双版纳--创博科技
电话(传真):0691-2125538 网站联系电话:0691-2130000转208
地 址:景洪市民族南路11号 E-mail: bg@bnepb.gov.cn
云ICP备040114